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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发布时间:2014-2-18
农业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项目
编码
审批
部门
项目名称
子项
审批
类别
设定依据
共同审批部门
审批对象
备注
17001
农业部
农业转基因生物研究、试验、生产、经营和进口审批
1.农业转基因生物材料入境审批书
行政
许可
《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4号)第七条:国家建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制度。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的标准和技术规范,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第三十一条: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引进农业转基因生物用于研究、试验的,引进单位应当向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符合下列条件的,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方可批准:(一)具有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申请资格;(二)引进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在国(境)外已经进行了相应的研究、试验;(三)有相应的安全管理、防范措施。第三十二条:境外公司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转基因植物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和利用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的或者含有农业转基因生物成份的植物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农药、兽药、肥料和添加剂的,应当向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符合下列条件的,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方可批准试验材料入境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中间试验、环境释放和生产性试验……生产性试验结束后,经安全评价合格,并取得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后,方可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审定、登记或者评价、审批手续。第三十三条:境外公司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农业转基因生物用作加工原料的,应当向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符合下列条件,并经安全评价合格的,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
企业、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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