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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农村利益 涉农问题处理不当,严查!


发布时间:2013-12-10

  未办土地证就开工建设,不按时发放群众的土地补偿款,学校要求学生购买校服等一系列涉农乱收费问题,都在前一段时间的严查涉农乱收费以及侵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中得到了有效治理。昨日,记者从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农监办)获悉,在市纪委与市农监办联手开展的专项治理行动中,共查处损农害农案件22件,责任追究24人,清退违规收费农民款项金额47.26万元,涉农涉教违规收费案件6起,退回及上缴违规收取费用103.2万元,纪律处分6人,此外还联合市人社局为农民工追讨工资4962万元。
  调查
  负担监督卡 农民减负的“明白卡”
  昨日,记者跟随市农监办主任史顺利带领的调查小组,前往孟津县常袋社区调查涉农乱收费问题。当记者一行赶到孟津县常袋社区时,68岁的社区居民李怀春正在忙活着榨油。“咱村今年收费有没有超过‘负担监督卡’以外的?”史顺利走上前询问。李怀春笑着回答道,“有了‘负担监督卡’,所有收费内容都是透明的,没有遇到乱收费问题”。
  据了解,史顺利和李怀春口中的“负担监督卡”,是今年5月份孟津县下发给辖区内农民的一张各项收费明示卡片,卡片上包含有农民应享受的各种补贴,重点涉农税收、价格和各项收费公示,以及农民的权利和义务等12项内容。卡片上不仅清楚地记录了农户承包土地的情况,还详细反映了农民应该享受的小麦、水稻等粮食直补、综合补贴及良种补贴的惠农资金数值,并且在醒目位置公布有农民负担监督举报电话。而且,为了防止卡片丢失给农民造成收费不明,每个社区还将卡片上的内容一一公示在社区内的展板上。“做这些就一个目的,就是为了确保农民得到实惠。”史顺利告诉记者。
  治理
  涉农问题未处理 责任部门受处罚
  “在检查过程中,补偿不到位的问题比较突出。”史顺利告诉记者,其中嵩县库区乡租用农民700余亩土地植树,以每亩3万元给群众补偿,但个别村民因不同意而未领补偿款;嵩县闫庄镇政府没有按照协议,将群众流转土地租金足额发放到群众手里,同样存在此类情况的还有伊川县酒后乡。这些问题在经过各部门调查研究后,进行了逐一落实与查办,并将农民应该得到的土地租金和补偿款足额发放到了他们手里,无法直接发放的,直接将款项打入群众的银行卡中。
  对此,市农监办和市纠风办联合决定,对伊川县酒后乡、嵩县库区乡、嵩县国土局、孟津县计生委等减负惠农政策措施落实较差、农民减负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实施重点监控,而且会定期进行暗访,督促其整改。
  此外,在教育方面,对于嵩县某中学强制订制校服、学生就餐每周统一向学生收费、洛宁县一学校学生吃营养餐期间导致拉肚子等问题,相关部门给出了明文规定,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禁止学校订制校服,学生就餐一餐一结,对学生拉肚子问题也进行了追责。
  统计
  多个部门“发力” 24人被查处
  据史顺利介绍,为进一步加大力度对涉农问题进行治理,市农监办、发改委、纠风办联合组成调查组,通过查看会计账簿,查阅档案资料,进村入户,走访群众,与村干部座谈、查看资料等多种形式,对所属乡镇和行政村,进行了检查和暗访。农村义务教育、计划生育、农民建房、用水用电、农机服务、生猪屠宰、征占土地等涉农领域以及村级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负担等方面列入了此次治理活动的重点。
  各部门治理结果一览
  市监察局:共查处各类损农害农案件22起,责任追究24人,清退违规收费农民款项金额47.26万元。
  市计生委:对乡村多收乱罚重点治理,对群众反映的4起收取押金问题进行清退,清退资金2000元。
  市教育局:查处涉农涉教违规收费案件6起,退回及上缴违规收取费用103.2万元,纪律处分6人。
  市发改委:组成16个检查组,对农村低压电价、中小学教育收费等进行检查。查处违价和违规收费金额220万元,已责令退还180余万元,实行经济制裁23万元。
  市农业局: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查处违法经营种子1914公斤,不合格农药221公斤,不合格化肥10000公斤。
  市人社局:为1.8万名农民工追讨工资4962万元。
  市卫生局:自查自纠新农合违规违纪资金21.38万元,整改资金476.82万元。
  困难
  理解偏差、执法粗暴等
  致工作进展受阻
  对于涉农问题上,今年7月,洛阳市委副书记、市长李柳身在省考核通报上作出批示要“认真检查我市在减轻农民负担方面存在的问题,凡涉及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务必纠正到位”。也就是说,为了将涉农问题真正引起相关领导的注意。
  而在此次治理活动中,涉农土地问题所占问题较大,截至目前,共接到举报问题59起,仅涉农土地方面的问题高达25起。“出现这一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史顺利告诉记者,由于政策理解和解释方面工作未能做到位,导致一些基层工作人员对政策的理解有所偏差,更有一些基层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执行方式较为粗暴,致使出现了很多矛盾。“下一步我们将会督促有关部门展开治理,尽量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史顺利表示。
  据不完全统计,2009年至2013年洛阳市共发放粮食补贴资金、农机补贴、新农合资金、“一喷三防”资金、免费教科书资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退耕还林补贴资金共计为75.05亿元。
  方法
  继续实施重点监控
  农监工作列入绩效考核
  史顺利表示,下一步除了加大暗访检查力度外,还会从三个方面对涉农问题进行治理:一是加强对农村义务教育、计划生育、农民建房等领域乱收费,以及修建维护通村公路等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向农民集资摊派的专项治理。二是加强对各种惠农补贴、补偿、补助款落实情况的专项治理。三是加强向村级组织乱收费、乱摊派的专项治理。
  此外,更是将涉农问题列入了干部提拔的重要前提,据了解,洛阳市实行县(市、区)长减负工作述职报告制度,在干部提拔使用中强化“一把手”负责制,坚持农民负担“一票否决”。各县(市、区)长每年6月底和12月底就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向市政府提交述职报告,市农监委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每年12月就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向市政府进行书面述职。目前各县(市、区)都实行了乡(镇)长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述职报告制度。
  为了保证惠农政策落实,农监办将继续实施重点监控制度,定期进行暗访督察督促。对减负惠农政策措施落实较差、群众反映强烈、农民负担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实施重点监控,同时,要求被监控单位列席市里召开的各种有关减轻农民负担的会议,纳入市级农民负担文件和简报的发放范围,并定期对其暗访检查,督促其整改。
信息来源: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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